「北京商报」在检疫结束前任何人员和货物不得上下船舶,海关总署:当船方申报有船员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


「北京商报」在检疫结束前任何人员和货物不得上下船舶,海关总署:当船方申报有船员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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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3月30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 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最新情况 , 请交通部、海关总署、民航局、移民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 。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李扬先生、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先生、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二级巡视员靳军号先生、国家移民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先生 , 请他们就陆路口岸防控、交通工具检疫、国际航班变化、来华签证政策等回答媒体提问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 所有的水路客运业务均暂停 , 目前水路主要保留的是货运业务 , 而水路航行时间长、船上空间有限、船员活动密集 , 一旦有船员感染 , 很容易在船上扩散 。 对此 , 海关总署针对新冠肺炎疫情 , 专门制定了入境船舶卫生检疫作业指引 , 规范检疫流程 , 严防疫情经水路传入 。
一是压实船方主体责任 。 海关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合作 , 要求船方密切关注船员健康状况 , 严格做好体温监测 , 一旦发现有症状人员立即实施居船隔离 , 避免在船上发生交叉感染 。 在船舶抵港前 , 要求船方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进行申报 , 所有船员如实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 。
二是科学确定检疫方式 。 海关提前对船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 根据船舶挂靠境外港口情况、航海健康申报等信息开展风险评估 , 以确定拟采取的检疫方式 。 当船方申报有船员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 , 海关将采取锚地检疫的方式 , 同时要求在登临检疫结束前 , 任何人员和货物不得上下船舶 , 以切断疫情扩散的途径 。
三是严格实施登临检疫 。 海关登临检疫时 , 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的检疫措施 , 对船上人员开展体温筛查和医学巡查 。 对发现有相关症状的 , 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和实验室检测 , 分类处置 , 并按照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求 , 做好人员移交和信息通报 。
【「北京商报」在检疫结束前任何人员和货物不得上下船舶,海关总署:当船方申报有船员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四是妥善进行后续处置 。 当判定船上载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者或无症状病例时 , 海关将要求并监督有检疫处理资质的单位对船舶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 对船上的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 同时 , 加强船舶在港停留期间的健康管理 , 密切关注船上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