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谈恋爱的居然是个男人!四川打工小伙网恋三年的女大学生竟是抠脚大汉

“和我谈恋爱的居然是个男人!”四川打工小伙网恋三年的“女大学生”竟是抠脚大汉 , 三年之内被骗35万 。事发四川凉山 , 20多岁的小伙雷某于2018年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大学生女友”赵某 , 不久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 “赵某”称自己还在读大学 , 毕业后就会与他结婚 。
让雷某感到疑惑的是 , 自从与赵某交往以来 , 对方都会拒绝视频通话或者电话 。并且以家人去世、买手机、交学费等借口不断地向雷某要钱 。就算如此 , 雷某并没有因此怀疑 。
而且在交往期间 , 两人以“老公”、“老婆”相称 , 并且多次谈到见家长、结婚等问题 。
直到今年年底 , 雷某回老家 , 经过和村支书的一番攀谈 , 才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 , 遂报警 。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 , 所谓的“赵某”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 , 三年间 , 受害人先后通过支付宝及微信 , 数次向“赵某”转账共计36万余元(法院认定为35万余元) 。
估计雷某知道对方真实身份的那一刻 , 整个人都不好了 , 本以为自己攀上高枝 , 能娶个女大学生回 。谁知对方是个男的 , 不仅骗自己的钱 , 还骗自己的感情 , 三年的真心 , 最终错付 。
【和我谈恋爱的居然是个男人!四川打工小伙网恋三年的女大学生竟是抠脚大汉】显然 , 本案中 , 赵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 使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 ,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 , 行为人最终取得财物的行为 。
赵某在本案中伪装成女大学生 , 假装与雷某交往 , 并且虚构多种借口 , 骗取雷某钱财 , 三年间 , 骗取数额高达35万元 。成立诈骗罪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赵某的诈骗数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 其法定刑应当在三至十年 。
最终 , 法院经审理后 , 综合认定赵某因触犯诈骗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并责令其退赔雷某人民币35万余元钱款 。
俗话说 , 不作就不会死 , 赵某玩这种小把戏 , 他就应当知道会有这一天 , 七年光阴烟消云散 , 他如果好好工作 , 还怕赚不到35万元钱?想要不劳而获 , 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 最终都不会有什么好的下场 。
而对于雷某来说 , 被骗三年 , 被对方忽悠的团团转 , 到底是自我甄别能力太差 , 还是被所谓的爱情蒙蔽了双眼?到现在 , 我们已经不得而知 , 但可以肯定的是 , 他一定将这次惨痛的教训铭记于心 。下次找老婆必定会多留一个心眼 。
对此 , 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
—————————————————————
@清亭法说 关注我 , 以案说法 ,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

和我谈恋爱的居然是个男人!四川打工小伙网恋三年的女大学生竟是抠脚大汉

文章插图
和我谈恋爱的居然是个男人!四川打工小伙网恋三年的女大学生竟是抠脚大汉

文章插图
和我谈恋爱的居然是个男人!四川打工小伙网恋三年的女大学生竟是抠脚大汉

文章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