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细则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4.1 成立组织机构 1
4.2 实施全员培训 1
4.3 编写体系文件 1
5 风险识别评价 1
5.1 风险点确定 2
5.1.1 风险点划分原则 2
5.1.2 风险点排查 2
5.2 危险源辨识分析 2
5.2.1 危险源辨识 2
5.2.2 危险源辨识范围 2
5.2.3 危险源辨识实施 2
5.3 风险控制措施 3
5.4 风险评价 3
5.4.1 风险评价方法 3
5.4.2 风险评价准则 3
5.5 风险分级管控 3
5.5.1 管控原则 3
5.5.2 确定风险等级 4
5.5.3 重大风险判定 4
5.5.4 风险分级管控实施 4
5.5.5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4
6 成果与应用 5
6.1 档案记录 5
6.2 风险信息应用 5
7 分级管控的效果 5
8 持续改进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分析记录表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安全检查表法(SCL)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风险矩阵法(LS) 13
附录E(资料性附录)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 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国庆、贾如伟、刘晓威、陈德行、郝志强、张秀文、王健、卢叶峰、王宏伟、赵俊峰、李冰、吕光生、鲍文杰、陈民、乔孟、王海强 。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风险)管理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而成 。
本标准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化工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程序、风险识别评价、档案记录、分级管控效果、持续改进等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编制工作 。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术语与定义
DB37/T 2882—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基本要求
成立组织机构
企业应明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分级管控的主管部门,明确其组织及成员职责、目标与任务 。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分级管控工作;分管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分级管控工作 。组织成员应包括安全、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 。
实施全员培训
企业应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方法,保留培训记录 。
编写体系文件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控制度,编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作业指导书、风险点清单、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统计表等有关记录文件 。
风险识别评价
风险点确定
风险点划分原则
对化工装置风险点的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可按照生产装置、储存罐区、装卸站台、作业场所等功能分区进行 。
氯碱化工企业的电解、氯氢处理、盐酸、环氧丙烷等生产装置;石油化工企业的常减压、催裂化、气分、加制氢、延迟焦化、重整等生产装置;合成氨企业的原料气化、气体净化、脱硫、脱碳、转化、合成等生产装置 。上述企业的原料与产品储存设备:储存液化气、液氨、液氯等压力容器,储存原油、成品油等常压储罐,储存盐酸、硫酸、烧碱等腐蚀品储罐,关联的装卸设施、生产或作业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