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与去水印APP 短视频去水印网址

-接上文-
04 影响判赔的因素

快手诉去水印类app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中,因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既无法证明其遭受的实际损失,也不能证明被告的非法获利,只能适用法定赔偿规则 。
法院酌定赔偿金额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 去水印功能是不是涉案app的主要功能
  • 除了去水印,是否还有其他视频编辑功能
  • 被告是否将“去水印”作为吸引用户的主要功能点
  • 去水印功能可针对多少短视频平台
  • 去水印功能是否收费
  • 涉案app在应用市场中的下载量
  • 持续侵权的时间
  • 被诉行为的影响范围(主要看被告宣传中自己提及的视频处理量、用户规模等)
  • 被告是否有主观过错(主要是看是否将去水印作为宣传重点)
  • 除了会员付费,还有其他获利模式,比如广告投放
裁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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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05 判赔额差异
如上图所示,法院支持经济损失索赔金额的比例有高有低,这与个案案情有关,以下选两个有特点的案例看看 。
案例一:“去水印”加“刷粉刷量”
被告除了提供“去水印”功能,还提供“刷粉刷量”服务:
  • 涉案App首页上部滚动显示的图片中含“短视频免费涨粉上热门”字样;
  • 点击进入“指尖微印象代刷网代刷平台…”界面,界面上方显示“指尖微印象代刷网代刷平台快手刷双击双手刷粉刷赞网站”等内容;下拉点击“选择分类”后显示“筷S业务专区”“筷S直播专区”以及“筷S真人业务”:
选择“筷S业务专区”,显示真人粉丝、慢速双击、作品评论、【直播号】<已实名>、真人双击、热评点赞等商品及定价;
选择“筷S直播专区”,显示直播号、直播点心、直播人气等商品及定价;
选择“筷S真人业务”,显示真人套餐、真人粉丝、真人评论等商品及定价 。
原告在举证时,针对“刷量”提交了一项证据,即原告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禁止了使用外挂或作弊软件、刷分等行为 。
  • 原告提出其针对快手用户以及平台上发布的短视频,建立了完善的评价系统,通过对粉丝数量、作品播放量、点赞数、评论数进行统计和展示,直观展示了用户及作品的影响力和受欢迎程度,该评价系统增强了快手App的市场竞争力 。
  • 被告刷量服务会破坏这套评价系统和规则的公正性、破坏平台的正常竞争秩序,影响快手app的市场竞争力 。
被告不认可,理由是:
  • 刷粉刷量行为是案外人投放的;
  • 自己关于刷粉刷量的广告宣传行为本身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
法院评价如下:第一,原告有权对被告破坏其用户访问数据真实性的行为提出主张:
  • 快手可以根据用户访问数据判断相关短视频的热门程度,从而对其服务进行优化管理,甚至与热门短视频作者开展合作,通过商业活动获得经营利益;
  • 也就是说,用户访问数据的真实性将影响原告正当商业利益的实现;
  • “刷粉刷量”会影响快手app用户访问数据的真实性;
  • 原告可以针对他人破坏数据真实性的行为提出主张 。
第二,涉案App提供针对快手公司平台用户的虚假增加粉丝数量、视频播放量、点赞量及评论数量的付费服务行为不具有正当性,违反反法第8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
  • 反法第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快手用户可以通过“一键去水印”app购买刷粉刷量服务,从而增加其快手App中视频的粉丝数、播放量、点赞数、评论数等 。
综上,被告帮助快手用户对其作品的播放量、点赞量及评论次数等进行虚假宣传,易对相关公众产生误导,并影响了快手平台上数据的真实性,应就该项行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
这里有一个细节问题:
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点击刷粉功能后进入的界面显示为第三方地址,这个并没有影响被告承担责任,因为被告是app开发者、这项服务的收款方也还是被告 。法院认为,在被告没有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刷粉刷量这个被诉行为要么是被告直接提供,要么是被告为案外人提供帮助,甚至与案外人存在分成等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