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物层数或高度划分
建筑层数是房屋的实际层竖的控制指标 , 但多与建筑总高度共同考虑 。
、住宅建筑的-层为低层;-层为多层;-层为小高层;层以上为高层 。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高度超过m为高层建筑 , 低于m为多层建筑 。
、建筑总高度超过m时 , 不论其是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 。
、可把高层建筑划分为四种类型 。
低高层建筑:层数为-层 , 建筑总高度为m以下的建筑物 。
中高层建筑:层数为-层 , 建筑总高度为-m的建筑物 。
高高层建筑:层数为-层 , 建筑总高度为-m建筑物 。
超高层建筑:层数为层 , 建筑总高度为m以上的建筑物 。
、按照施工方法划分
施工方法是指建造房屋所采用的方法 , 它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现浇、现砌式:这种施工方法是指主要构件在施工现场砌筑(砖墙等或浇注(钢筋混凝土构件等 。
、预制装配式:这种施工方法是指主要构件均在预制 , 施工现场进行装配 。
、现浇现砌 , 部分预制装配:这种施工方法是一部分构件在现场浇注或砌注 , 一部分构件为预制装配 。
二、面积的计算原则
、房按“套” , 计算如下:
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维护或承重墙体 , 分为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共用墙指房各套之间分隔墙、套与共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 。共用墙壁墙体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户内墙体面积 。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户内墙体面积 。
、阳台建筑面积 , 按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进行计算
封闭式的阳台 , 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半挑半凹阳台 , 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面积的分摊原则:
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 ,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 , 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
为整幢房的公用建筑面积 , 由该幢楼各套房公摊:为局部范围的公用建筑面积 , 由受益的各套房分摊 。
多次分摊建筑面积的 , 分别计算分摊系数 。各套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 , 不划分各套房分摊的建筑的墙体部位 , 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计划的使用能 。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器、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用房等以及其他能上为该建筑的设备用房 。
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仓库、机动、非机动、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能的使用空间 。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
为多幢房屋的警卫室、(包括物业用房 。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公用建筑分摊公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包括整层、整楼门销售面积中含有的公用建筑面积原始的使用能 。
、建筑面积的范围
突出墙面的构件配剪和艺术装饰 , 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
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
层高在.米以内技术层 。
构筑物 , 如:烟囱、烟道、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
建筑物以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
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