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得得APP』投资者该如何预防区块链项目投资风险,以案说法( 三 )


如果投资者主张民事部分的赔偿 , 可了解《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法律 , 可以重点关注合同违约责任 , 合同纠纷管辖权及适用法律约定;此外 , 还要了解《民事证据规定》中关于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类型和适用标准 , 在发生加密货币民事纠纷时 , 及时收集证据材料 。
了解《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
AEX喵大人:国内当前监管态度及具体监管方式如何?
温正振律师:
全国范围内 , 从2019年年底的《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来看 , 当前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仍然属于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打早打小 。 主要监管的对象针对虚拟货币的直接项目方、交易平台以及为其提供宣传、引流、代理买卖服务的中间方 。 根据公开报道和披露信息 , 截至2020年1月 , 全国范围内通过摸牌和跟踪 , 共发现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不少于十多家 , 通过技术手段处理涉及境外的交易平台超过200多家;另通过支付宝、微信账户冻结支付账户超过万余个 , 关闭各类宣传推介的小程序、公众号更多;涉及重大ICO类刑事案件的相关人员超过100多人 。
【『链得得APP』投资者该如何预防区块链项目投资风险,以案说法】地方上 , 比如深圳地区 , 有灵鲲系统、前海鹰眼系统 , 重点针对新型网络化金融犯罪行为进行检测 , 可以监测全市新兴金融企业 , 实现跨境监测、跨行业监测、跨地域监测、穿透式监测 。 通过及时约谈 , 备案登记 , 跟踪监控等方式及时掌握此类公司的经营情况、人员构成 , 评估相关影响 。
监管方式:
根据报道和披露的信息 , 针对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行为 , 监管机构主要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 。 摸牌和关闭的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 , 很多集中交易平台和线下交易撮合平台都有这样的服务 , 在境外进行币币交易、场外交易 。 以类似“淘宝”的形式 , 由平台来为交易双方提供担保和撮合服务 , 交易双方再通过约定好的支付方式 , 比如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转账等进行交易 , 用各种法定货币买卖虚拟货币 。
通过对域名和IP地址等进行封禁 , 以达到无法访问的目标 , 加强监测 , 指导相关支付机构加强支付渠道管理、客户识别和风险提示 , 建立监测排查机制 , 停止为可疑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 实时封堵冻结 。
AEX喵大人:境外监管政策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和国内最大的差异点是什么?
温正振律师:
不同国家针对加密货币的开放程度、金融监管能力、监管重点也各不相同 , 因此各个国家对加密货币的认识、监管重点、监管内容和监管力度也不相同 。
美国 , 应该说是对于区块链是既谨慎也友好 , 但对于虚拟货币仍属于强监管 。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2015年9月正式将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定义为商品 。 美国消费金融保护局于2018年对区块链行业推出“沙盒监管”政策 , 一方面审查虚拟货币、个人微贷等敏感话题 , 另一方面也为鼓励区块链领域的金融技术创新 。 主要打击未纳入“沙盒监管”的公司 , 擅自发行虚拟货币领域的违法行为 。
日本 , 最早允许交易并制定专门法律规定的国家 , 其在2017年就允许经过登记备案的虚拟货币交易公司从事交易及中介活动 。 日本虚拟货币从业者需要满足在金融厅备案并符合资本金、完善的系统和资格要求 。
新加坡 , 对数字代币发行持较为开放态度 , 但属于强监管的态度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推出了“监管沙盒”制度 , 企业可以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无后果试错” , 而首次代币募集也被允许申请进入“监管沙盒”试运营 。 MAS认为包括以比特币和以太坊为例的虚拟货币等可用于金融支付和价值交换媒介的特定种类“货币” 。 同时 , 未经MAS授权 , 则禁止上架具有证券期货属性的虚拟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