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新规来了 国家出台有关网络游戏的法律法规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针对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问题,进一步严格了管理措施,包括:
1、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
2、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相信限时措施、实名验证系统,将会大大推动未成年人的防游戏沉迷工作 。但同时,一些未成年人使用家长身份信息或购买成年人身份信息,绕过实名认证,使得时长限制无法发挥作用,影响防沉迷效果 。

网络游戏新规来了 国家出台有关网络游戏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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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还需要社会和家长的共同持续努力……
说到网络游戏这个话题,咱们不得不聊一下,与网络游戏相关的涉税知识 。
1、游戏公司,按什么税目缴税?
营业税时代,游戏公司的业务被简单粗暴的划分为“娱乐业”税目,税负5%-20% 。营改增之后,分类更加科学:
(1)在游戏的设计和创作环节,属于: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一般纳税人6%或者小规模3%)
(2)游戏营运阶段属于: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一般纳税人6%或者小规模3%)
(3)平台代理游戏产品的售卖或者充值,属于:现代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一般纳税人6%或者小规模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2、游戏公司,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
(1)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游戏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不管有没有形成最终游戏产品,都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核心条件——创新性、创造性的研发活动 。
游戏开发企业的游戏售后支持、游戏故障维护、游戏常规性升级,属于常规性升级、质量控制、测试维护,这部分支出就不属于研发活动,不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
(3)游戏开发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如果涉及多个研发立项,需要按项目建立辅助账 。
比如,不同应用平台的开发、多个新游戏的研发,除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外,还需要按照不同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各个项目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作为税务留存备查的资料 。
3、游戏公司有什么税率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
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游戏公司可以享受减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这里强调一点:实务中,一般来说,高新技术企业都有相应的研发支出 。但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并不是高企税收优惠的判定前提,主要还是看能否通过科技局的评审获取高企证书 。
高企认定的评审因程序特殊性,对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转化等有前置要求,认定成功的高企,天然具备了研究开发活动产生的支出能够加计扣除的条件 。
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
(2)重点软件企业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4、游戏中的虚拟商品交易,如何缴税?
(1)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称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游戏中的虚拟商品,不符合有形动产的定义,不按一般商品13%缴纳增值税 。虚拟商品属于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6%(小规模3%) 。
个人转让的话,月销售收入不超过15万元,还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比如,个人A在网游中转让了一系列高级装备取得收入3万元,按月没有超过15万元,无需缴纳增值税 。
(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通过网络转让虚拟商品取得的收入,属个人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个人销售虚拟商品的原值如何确定,是一个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