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现在很后悔替医院顶雷!”专访榆林市第一医院“假解聘”护士( 二 )


近年来 , 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之间对簿公堂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屡见不鲜 , 且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 大多发生于医护人员的“跳槽”过程中关于服务期、违约金方面的纠纷 。
张勇表示 , 通过咸阳和榆林这两家医院的劳动争议案例也可以看出 , 医疗机构除了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外 , 其与内部医护人员之间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一环 。 这两家医院的案件均反应出了医院内部劳动人事管理中的漏洞 ,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懂劳动法律法规 , 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的依法化解矛盾 , 将内部问题扩大化 , 形成了新的网络舆情 , 对医院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 ”
法律“现在很后悔替医院顶雷!”专访榆林市第一医院“假解聘”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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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认为 , 如果媒体报道属实 , 榆林市第一医院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 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值得注意的是 , 法院判决书否定医院在产妇坠楼事件中对刘丽做出的处罚 。
“医学界“拿到的判决书显示 , 法院认为事件发生时刘丽为副班护士 , 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 医院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记过、警告等处分 , 却给予刘丽解聘处分 , 本身就不符合客观事实 , 有失公正 。 医院在书面解聘刘丽的同时 , 仍安排其外出学习 , 并承诺学习期满后给予安排岗位 , 这意味着“解聘”并非院方的真实意思 。 虽然书面征询被告意见 ,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 并非双方真实的协商解除合同 。
来源:医学界
作者:陈朝阳
校对:臧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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