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一点】“给小三泼硫酸不如给自己打玻尿酸”?市监局回应整形机构雷人广告

“给小三泼硫酸 , 不如给自己打玻尿酸 。 ”近日 , 浙江金华一整形机构“雷人”广告图片在网络引发关注 。 5月20日 ,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从当地市监局处了解到 , 涉事机构已经转手好几道 , 网传的海报并非现在的经营者制作 , 他们在该机构及线下多个场所检查时 , 未发现相关内容 。
“给小三泼硫酸 , 不如给自己打玻尿酸 。 ”5月19日 , 浙江金华一整形机构“雷人”广告图片在网络上经一些大V传播后 , 引发热议 。
【时尚一点】“给小三泼硫酸不如给自己打玻尿酸”?市监局回应整形机构雷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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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爆料整形机构“雷人”广告语(图源:微博)
5月20日上午9时30分许 ,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述海报中的涉事整形机构 , 一工作人员表示 , 自己刚来几天不清楚此事 , 相关工作由公司广告策划部负责 , 将向他们咨询了解此事 。 20分钟后 , 采访人员再次联系该机构 ,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 广告策划部目前没有人在 , 无法作出答复 。 采访人员向其咨询相关负责人员联系电话 , 该工作人员也表示自己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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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雷人广告(图源:网络)
属地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局一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采访人员称 , 该海报图片前段时间就曾在网络上传播 , 后来他们到涉事机构检查后发现 , 该机构并未使用这样的广告海报 , 机构内的电脑及后台也没有发现相关内容 。
“涉事机构负责人跟我们解释 , 因为该机构已经转手好几道 , 上述海报图片是多年以前的 , 他们接手以后没有做过这样的广告 。 ”上述市监局工作人员还提到 , 他们也去了线下商超等多个场所进行了检查 , 同样未发现网传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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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检索发现该标语为多家机构软文(来源:网络)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在网络上检索发现 , 含有“给小三泼硫酸 , 不如给自己打玻尿酸”标语的相关内容最早可追溯到2015年 , 大多为整形机构的广告软文 。
对此 ,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 , 依据《广告法》第3条的规定 ,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 , 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 , 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 同时该法第9条第7款和第8款的规定 , 广告中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暴力”内容 , 显然案涉广告不符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 属于违规广告 。
“如果整形机构自身发布这样的广告 , 则依据《广告法》第57条的规定 , 将面临20万至100万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 ”柴律师分析道 。
来源极目新闻采访人员李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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