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

每经编辑 周宇翔
北京市银保监局9月29日发布《关于做好不良资产
处置工作的通知》 。 通知强调 ,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不得以
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 ,
不得通过虚假转让、违规倒贷续贷等方式隐匿不良

北京: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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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不良处置实践 , 建立健全涵盖核销、清收、转让、重组、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等处置方式的配套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 , 并及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实际修订调整 , 避免出现不良处置工作无制度可依情况 。
通知强调 , 审慎实施不良贷款上调为非不良贷款的操作 , 只有符合逾期本息等欠款已全部偿还 , 并至少在随后连续两个还款期或6个月内(两者中孰长)正常还本付息 , 且预计后续能按照合同条款持续还款的不良贷款 , 才能上调为非不良贷款 。 不得以
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 ,
不得通过虚假转让、违规倒贷续贷等方式隐匿不良

通知指出 , 各机构要强化风险管控 , 严密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 不良资产清收过程中 , 应坚持分类施策 , 对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借款人给予适当缓冲期 , 避免触发偿付危机 。
通知还明确 , 各机构应落实失职问责及尽职免责机制 。
对不良产生和不良处置中的违法、违规、失职行为均要严格实施问责 , 重点加强
对不良资产转让不真实、不洁净等违规业务审批人员的问责

【北京: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