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小小村支书,为啥被中纪委点了名?( 二 )


还真不能小看村支书 。 在城镇化背景下 , 村级权力不断上升 , 村支书掌握着村庄利益分配的主导权 。
比如 , 村集体公共池塘发包 , 村支书可以优先安排给自己的亲戚朋友 , 并且价格极低 。 宅基地分配、村集体用工、低保名额也优先照顾村支书的亲朋好友……
不仅利益分配优亲厚友 , 有的村支书凭借手中权力 , 成了无恶不作的村霸 。
此前 , 河南省洛宁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狄治民 , 依仗家族势力 , 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 , 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 ,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
种种劣行 , 不妨给各位组员列举一二——
以取消低保相威胁 , 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
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
弄权使绊 , 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
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
……
无独有偶 。 在沈阳市铁西区余良村 , 原村主任谭辉宗族轮流“坐庄”把持基层政权20年 。 谭辉宗族长期相互勾结 , 通过持械殴打村民 , 打砸店铺 , 威胁、贿赂村民等手段拉选票 , 操纵破坏村基层换届选举 。
最终 , 谭辉犯诈骗罪、故意伤害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 其余被告人也均获有期徒刑 。

防止基层党组织“家族化” , 需要从源头遏制 。
笔者认为 , 入党对象必须经过村党支部初审、乡镇街党(工)委复审和公示的程序 , 严厉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家族背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 , 特别是对村两委干部的家属应当慎之又慎 。
比如 , 胡村“家族支部”案发生后 , 常山县建立了党员发展重点人员预审制度 , 明确规定对开除党籍重新申请入党、村“两委”干部直系亲属申请入党等六类情形 , 必须由组织部门进行专门考察 , 形成考察报告 。
村级权力缺乏有效监督 , 是基层党组织“家族化”的深层次原因 。 因此 , 必须加强村级民主监督 , 建设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 将村干部权力“清单化” 。
前不久 , 陕西省着手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两个清单” 。 对村级重大事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 让权力事项更透明 。
此外 , “五议决策法”“三务公开”等制度也不应是纸上谈兵 。 必须健全“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程序 。
日前 ,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 对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纪律和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 借此东风 , 遏制基层党组织“家族化”趋势 , 正当其时 。
毕竟 , 基层党组织不能靠“能人”搞党建 , 而是要靠组织搞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