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8月起实施新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评价人群全覆盖( 二 )


明确怎么用——减少人才重复评价
《暂行办法》规定 , 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 , 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简化职称认定程序 , 减少人才重复评价 , 降低就业创业成本 。 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 , 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 。 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
明确怎么监管——保障职称评审公信力
《暂行办法》规定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 通过验收、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 , 对评审工作进行检查 , 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严肃查处职称评审舞弊、扰乱职称评审秩序、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法行为 。
《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对职称评委会、申报人、工作单位、评审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 。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解丽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