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塞尔维特与宗教裁判所的火刑( 四 )

1553年6月17日 , 法国裁判所判处塞尔维特为异端 , 处以火刑 , 判定火烧塞尔维特和他的书 。 因为塞尔维特缺席 , 所以裁判所焚烧了他的肖像和他的书 。

1553年8月13日 , 塞尔维特在日内瓦参加了加尔文的一场布道会 。 布道会后 , 塞尔维特再次被捕 , 他全部财产被充公没收 。 日内瓦宗教裁判所指控塞尔维特两项罪名:反三位一体说和反婴儿洗礼说 。 塞尔维特说 , 婴儿洗礼说是魔鬼的发明 , 会毁灭基督教 。

审判法官之间也存在着分歧 , 日内瓦裁判所最终于1553年10月24日判处塞尔维特火刑 , 罪名是否认三位一体说和否认婴儿洗礼说 。 加尔文没有参与审判 , 但有自己的看法 。 他主张砍头 , 不支持火刑 。

1553年10月27日 , 塞尔维特被处以火刑 。 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 , 塞尔维特最后的话是:耶稣 , 永恒上帝之子 , 可怜可怜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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