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患者康复后霸占病房6年,将锅碗瓢盆等全搬进病房,贵州法院强制执行

病治好了,就应及时出院,但天柱有人却因自己不合理的要求得不到解决而拒绝出院,霸占医院病床近六年。10月16日,天柱县人民法院对“病房钉子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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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王某到天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病,其已故丈夫的堂兄罗某随同照顾。王某康复后,因一些无理要求得不到解决而拒绝出院,二人还把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搬进病房,在里居住生活长达近6年之久。 该事经相关部门反复工作,2020年7月,王某终于同意出院,但罗某仍拒绝把病房内的锅碗瓢盆、材米油盐等生活用品清理搬走,长期侵占医院的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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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天柱县人民医院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罗某某排除妨害,并在诉讼期间申请先予执行。 为尽快恢复医院的正常秩序,天柱县法院立执行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罗某某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但其仍不配合。10月16日上午10时,执行法官和社区工作者进入现场强制执行,将罗某某放置在医院病房中的物品全部进行清理、登记,存放他处。臭气冲天、垃圾满地的病房重见天日,恢复了患者康复之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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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强占病房多年还打骂医务人员 陕西西乡:父子3人因“医闹”获罪领刑
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为谋取私利多年实施“医闹”行为,肆意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终会被法律制裁。近日,被告人代某甲、代某乙、代某丙父子3人寻衅滋事,代某乙故意伤害一案,经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由西乡县法院作出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共同赔偿西乡县某医院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91万元,代某乙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3万元。
2014年7月,代某甲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致伤后入住西乡县某医院医治,后因用药问题与该院产生纠纷。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且医院已明确通知其治愈出院的情况下,为迫使医院满足自己的无理诉求,代某甲与儿子代某乙、代某丙借故生非,通过长期强占病房的手段向医院施压,直至2019年2月被公安机关强制带离,共造成医院10万余元经济损失,严重浪费了医疗资源。其间,代家父子三人还多次结伙,任意辱骂、殴打医院工作人员,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并无故随意辱骂其他患者及家属,肆意毁坏医院财物,造成数千元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93条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代某乙还因纠纷故意伤害他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注重以案释法,指出“医闹”的违法犯罪特征及对社会的危害,建议坚决向“医闹”“伤医”行为亮剑,依法从严打击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平安有序、和谐稳定的医疗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了被害单位的正常工作,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应当对其予以刑罚处罚,遂根据三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傻大方_原题:霸占医院病房六年 法院强制执行“病房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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