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融资租赁行业进入清理期,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或因地施策( 二 )


具体来看 , 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融资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融资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 银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上述指标作出调整 。
“按照新的监管指标 , 特别是对融资租赁集团关联度和集中度的要求 , 对厂商系和央企旗下融资租赁公司的挑战较大 , 因为上述类型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几乎都是做的集团内业务 , 我们正考虑如何去顺应新监管 。 ”一位央企旗下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对采访人员表示 。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 , 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由中央制定统一规则 , 地方负责实施监管 , 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
当前地方监管发布监管实施细则的并不太多 。 目前只有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 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集中度的规定 , 完全参考了银保监会印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不过 , 河北省并不是融资租赁的重镇 , 辖区内的央企旗下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少 。 而某些地方监管在集中度方面可能会有所突破 。 “不少融资租赁公司在关注集中度这个问题 。 首先 , 我们将尽快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 其次是管住行业风险 , 我们正在拟定相关衔接政策 , 不会让政策出现断层 。 ”一位央企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地较多的地方监管人士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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