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裸辞”董秘疑似泄密:熟人违法获利近百万( 二 )
当日格力发布公告 , 聘任廖建雄为新的财务负责人 , 其已在格力工作27年 。
据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管 , 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中的 , 若董秘对外泄露内幕信息 , 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 甚至不排除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 在涉及证券的发行 , 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 , 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 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 , 或者泄露该信息 , 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 , 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从过往案例来看 , 2013年6月 , 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 , 盛运股份时任董秘刘玉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18年5月 , 因误发微信泄露内幕信息 , 广州浪奇时任董秘王志刚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
【格力“裸辞”董秘疑似泄密:熟人违法获利近百万】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广东证监局网站、证券时报、界面新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