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港府强烈谴责五眼联盟声明:蔑视事实、不负责任


f-16|港府强烈谴责五眼联盟声明:蔑视事实、不负责任

海外网11月19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官网消息 ,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9日就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和美国外长(五国外长)发出的联合声明 ,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决定作出蔑视事实的指控 , 表示坚决反对 , 并予以强烈谴责 。 港府在声明中指出 , 上述评论不负责任达到恶意的程度 , 公然干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
港府指出 ,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十二条订明 ,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 , 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要求指定公职人员 , 包括立法会议员 , 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这要求亦是相关香港法例下对个别人士参选选举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 早前法院的裁决也确认了这些实质的法定要求 。
事实上 , 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国家制度 , 拥护国家法例是国际通例 , 任何违反誓言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 。 例如美国的国会议员必须宣誓效忠美国宪法 , 违反誓言可被刑事检控;在英国 , 任何人拒绝效忠英国女王将无法就任议员 。 没有国家会对包括议员在内的公职人员违背誓言 , 或背叛国家的行径会视而不见的 。
对于五国外长公然指责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果断宣布该四名立法会议员被依法认定违反誓言而丧失其议员资格 , 正正暴露他们持双重标准 。
四名第六届立法会议员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梁继昌 , 早前报名参加原定于九月六日举行的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 , 在提名期结束前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 , 失去参选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资格 。 选举主任认为四人进行寻求外国政府或政治组织干预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事务;杨岳桥、郭家麒及郭荣铿亦表明意图在确保于立法会占多数后 , 行使立法会议员权力无差别地否决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任命、拨款申请及财政预算案 , 以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 。 选举主任明确指出四人的行为不符合《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40(1)(b)(i)条的声明要求 , 即是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严峻 , 香港特区政府在七月三十一日宣布将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押后一年举行 。 为解决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而令立法机关出现空缺的问题 ,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八月十一日作出决定: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 , 不少于一年 , 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 。 全国人大常委会当时的决定处理的是第六届立法会的继续运作 , 并无触及第六届立法会议员的“去留” 。
该四名立法会议员的行径被选举主任依法认定违背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誓言 , 而被裁定提名无效 。 他们既然不符合资格参选立法会选举 , 不容许他们继续履行立法会议员职责 , 明显是合乎逻辑及明智 。 由于上述问题涉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八月十一日所作的决定和其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 特区政府不能就四名立法会议员的资格自行作决定 , 因此请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宪制层面来解决问题 。
港府强调 ,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十一月十一日作出的决定合宪、合法 , 亦是必要的 。 该决定为立法会议员违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要求定下明确法律后果 , 明确规定法律后果适用于经依法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参选立法会选举的立法会议员 , 为特区政府宣布这些立法会议员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 这适时的决定确保准确贯彻实施“一国两制” , 以及妥善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 , 完全不存在所谓破坏“一国两制”和香港高度自治的问题 。 该决定也不会影响香港市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 包括言论及新闻自由 。 特区政府对外国政客作出的不负责任言论予以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