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西安出台20条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探索“预就业”模式

日前,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办字〔2020〕55号),从优化环境、拓宽渠道、完善扶持措施以及加强组织保障等四方面,提出了20条试行意见。
01。放宽落户条件
具有本科以下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有毕业证书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02。直通人才认定
凡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西安高校大学生,离校前凭学生证及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信或与西安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即可通过西安市人社局设在高校的人才认定端口,由高校统一申请D类或E类人才,认定通过后,离校前可获得西安市人才认定证书。
03。强化安居保障
大学生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最高可在3年内享受D类人才1000元/月租房补贴、E类人才300元/月租房补贴,或申请共有产权房。市属、区县或开发区属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5年共15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
04。深化市校合作
在全国重点高校和急需紧缺专业高校设立“西安市引才工作站”50个,聘请“西安市校园引才特使”100名,每年根据工作成效给予工作站最高5万元奖励。
西安地区普通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给予高校最高30万元校园招聘补贴;引导和帮助所属应届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高校一次性奖励。
0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主动维权获得胜诉的,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资助,国内诉讼最高资助10万元,涉外诉讼最高资助50万元。
06。优化公共服务
向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毕业年度大学生免费发放“西安乐业卡”,持卡人通过打卡积分、分级保障等方式,可享受交通券、旅游券、体检券、读书券等针对性优惠措施。
07。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万名学子看西安”“留学回国人才招聘节”“高端人才西安行”等系列活动。
08。多方筹集就业岗位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兴产业,努力扩大和挖掘一批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
09。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600元/人·月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各类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600元/人~7000元/人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