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南通破获特大境外赌博案,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赌资13亿元( 二 )


【扬子晚报|南通破获特大境外赌博案,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赌资13亿元】境外赌场刷卡消费手续费高,施某某便做起了“洗码”生意。他利用在赌场开立账户的信用等级,向赌客提供所需赌资的筹码,供赌客在赌场中赌博,结束后再回境内结算。
南通警方查明,早在2007年,施某某就开始组织境内企业家赴澳门赌博。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施某某与老乡陆某某合作,并招募了3名“马仔”,全程陪同客户赌博。
“主要通过‘洗码’(获取洗码佣金)‘占成’(与赌场合伙做庄)等方式牟利。”周斌如说,施某某等人向赌客提供“洗码”服务,赌场给予1%~2%的佣金。为了获得更大收益,一些赌客会暗地参与地下赌场赌博,即根据赌场台面上的赌博情况,在地下赌场同时押注,与地下托底公司赌博。施某某等人则在托底公司占成押注,攫取可观收益。施某某等人曾通过这种方式,在短短一天时间获利300多万。
境外赌场“搬”到境内
南通警方查明,自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案发,施某某犯罪集团在澳门等地多家赌场开立赌博账户,多次组织境内人员进行赌博,赌资共计港币4.6亿余元、人民币5.2亿余元,施某某犯罪集团非法获利港币2341万余元、人民币1174万余元。
其间,施某某等人还将赌场“搬”到境内,安排赌客通过网络和电话投注方式进行境外赌博。
在海门市区,施某某将一楼盘售楼处改造成私人会所,结交商界名流,寻找目标。“有实力的企业家都是他的目标客户。”具体负责此案侦办的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曹兴磊说,施某某的会所里有两台电脑专门用于网上赌博。由施某某安排人手提供赌博网站网址、账户密码,赌客通过网络可实时观看到赌桌上的画面,一旦进行电话投注,施某某等人则从中获得“洗码”费。
为了方便赌客参赌,施某某等人还在宾馆开房设赌,甚至提供账号、密码直接让赌客在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家中参与境外赌博。海门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殷某,常在天津办公。2012年至2018年,施某某犯罪集团多次向殷某提供赌博网址、账号密码,供其在天津、海门等地进行境外赌博,总赌资高达2.5亿余元。赌客黄某某通过施某某犯罪团伙,在2017年6月至8月,短短3个月时间,在南通市区家中电话投注共计7456万余元。
“合法”赌债缠身招来噩梦
无论是组织人员赴外赌博,还是安排赌客通过网络赌博,施某某等人均是先向赌客提供所需赌资的筹码,赌博结束后再行结算。
“不合法的赌债通过银行流水转账和欠条的形式,转变为合法借贷债务。”专案组民警、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治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费超告诉采访人员,施某某专门安排顾某负责催收赌债,在催收赌债过程中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名企业家参与境外赌博后,深陷巨额赌债偿还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