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南通破获特大境外赌博案,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赌资13亿元( 三 )


江阴籍赌客胡某参与赌博并通过施某某“出码”,欠下96万元赌债。施某某安排人手在机场强行拦下胡某,将其带至宾馆。遭非法拘禁后,胡某被迫在96万元的还款协议上签了字,并于次日将一处房产过户给施某某一方。
2016年至2017年,施某某等人多次到赌客沙某的办公室等地滋扰,索要赌债,白天不让他正常办公,晚上还将他带到宾馆,持续时间长达3个月。无奈之下,沙某先后将公司17.7%的股权(折抵赌债1.7亿元)、南通市区36间店面转让给了施某某等人。
“认识他(施某某)之前我从来不赌钱,后来经常打电话邀我去国外和澳门赌,一开始想赢点钱,却越赌越输、越输越多,我大半辈子办企业积累下来的积蓄,都被他们给一步一步吞噬了。”说起自己的遭遇,沙某很是后悔。正因为沾染上赌博恶习,沙某此前经营良好的几家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案件办理克服重重困难
“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地点多、涉及罪名多,办案难度前所未有!”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储开林说,施某某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1年,犯罪集团人员众多,绝大多数都有前科劣迹,他们逃避打击经验丰富,反侦查意识极强,警方抓捕历时半年之久,首犯施某某即使到案后也拒不交代。而案件参赌人员更是多达百余人,他们分布在全国10多个省(市、区),出于种种考虑,他们对对参赌和被非法拘禁的经历讳莫如深,给抓捕、审查、取证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从这起案件的办理情况看,赌博危害触目惊心。”杜松华说,本案中,参赌人员大多都是企业经营者,因为沾染赌博恶习,有的人一夜输掉5000万港币,有的赌博成瘾,数亿资产打了水漂。
2019年2月,南通公安机关对施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检方起诉,同年11月案件一审宣判。2020年初,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决,维持一审判决,施某某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23亿元。团伙成员顾某、陆某某以及帮助毁灭证据的施某云等其余17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对涉案赌资及非法所得3亿余元予以追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郭小川 通讯员 苏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