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20年后打老师”男子出狱,曾写千字忏悔信向老师道歉( 二 )

法院认为 , 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 , 借故生非 , 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清林 , 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 , 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
这一行为严重影响张清林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 , 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应依法惩处 。
另查明 , 常仁尧在返回栾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途中被抓获 , 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系自首 , 且系初犯、偶犯 , 可对其从轻处罚 。
最终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 栾川县法院判决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 , 有期徒刑一年半 。
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同年8月 , 洛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二审宣判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肖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