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古城平遥经租房风波:客栈被强制上锁,房主斥“我的房,凭什么收走”( 三 )


经租
多名房主告诉《等深线》采访人员 , 他们的房子在经租时 , 被用作棉织厂的厂房、职工宿舍 。 这类房屋在退还时 , 依据的应是晋政发(1986)18号文件《关于私房改造中若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八条 , 20世纪50年代凡是经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办厂单位 , 动员房主腾挤出租的房屋 , 已经纳入改造的 , 应予退还 。
在1988年 , 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关于处理私改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晋建房字[1988]544号)中 , 对上述一点补充道 , 50年代 , 凡经当地政府动员出租的房屋 ,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不包括乡政府和县属单位动员出租的房屋 。
赵城的院子 , 是妻子李瑞继承自她的二姑 。 在赵城提供的老契上 , 1940年 , 李瑞的二姑花1500元整 , 买下了这处三进院子 。 “当时应该是做生意 , 有一点钱 , 不过听母亲说 , 当时这个院子也不好 , 房子比较破 。 ”李瑞说 , 买下以后也在不断地修缮 。 李瑞表示 , 其二姑的成分为中农 。
1958年 , 这处院子被平遥县棉织厂三厂占用 , 留下了9间自住房 。 1960年棉织厂扩建 , 整个院子全部被占用 , 李瑞二姑一家只得搬到城内的娘家 。 在上世纪60年代初 , 李瑞的二姑去世 。 到90年代 , 李瑞的母亲得知有政策 , 可以去要回原来被经租的房产 , 于是也开始四处奔走 , 想要回这处院子 。
后来 , 李瑞的母亲将这一任务交给子女 。 2003年 , 由赵城接手 。 又过了6年 , 2009年12月30日 , 平遥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平落办”)给他们出具了《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 。 该通知书称 , 根据晋政发(86)18号文件精神 , 将这处院内的20间房屋、592平方米的产权退还 , 且通知书为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房屋所有权证的依据 。
目前 , 已有部分房主的房产证被注销 。 在2020年4月23日 , 平遥县政府对县自然资源局的函中表示 , 县政府已撤销部分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和退房决定 , 并收回错退的房屋 , 请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注销闫某等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
但并非免费得到了退还 , 还交纳了19万元 , 名义是支援古城建设 。 “当时想着如果能要回来就不错了 , 也没有多想 。 ”赵城说 , 在后来才得知这是货币置换的政策 。
采访人员采访了解到 , 货币置换是用来补偿那些应该退还房子 , 但房子已被拆毁 , 或是房子自然倒塌的房主 。 这一政策自2008年前后开始实施 , 是平遥房管局的内部政策 , 主要是解决单位占房的问题 。
而在赵城收回房子时 , 还有开关厂、土特产店以及推光漆器店 , 在占用这处院子 。 但房管局并不管租户的处理 , 租户不愿搬走 , 要求给钱 , 于是又花费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