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资讯|3000点过后再迎重磅!险资三大政策落地,17万亿投资待发,股指、国债全涉及( 二 )


下一步 , 银保监会将有序推进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 , 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 同时 , 持续加强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 , 完善信息系统 , 做好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 。
险资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办法概览
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 , 就资质条件、管理规范、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 具体来看:
Wind资讯|3000点过后再迎重磅!险资三大政策落地,17万亿投资待发,股指、国债全涉及
本文插图
1、金融衍生品定义
指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指数或特定事件的金融合约 , 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及掉期(互换) 。 此外 , 本办法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 是指境内衍生品交易 , 不包括境外衍生品交易 。
2、自行交易的险资资质条件
包括“保险公司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 上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低于85分” , 以及“近两年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等7项要求 。
3、委托交易的险资资质条件
包括“保险公司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 上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低于60分”等4项要求 。
4、交易管理规范
险资参与衍生品交易 , 应当制定业务指引 , 包括但不限于拟运用衍生品种类、使用衍生品的限制、风险管理要求等方面 。 同时 ,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及衍生品价格、进行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
此外 , 险资参与衍生品交易 , 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 , 不得用于投机目的 。 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负债风险或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对冲未来拟买入资产风险 , 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 , 具体期限视不同品种另行规定 。
5、风险管理规范
险资参与衍生品交易 , 同一资产组合持有的衍生品多头合约价值之和不得高于资产组合净值的100% 。 此外 , 险资自行或受托参与衍生品交易 , 不得简单将衍生品交易盈亏与业务人员收入挂钩 , 同时后台及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报酬应当独立于交易盈亏情况 。
规定还要求 , 险资自行或受托参与衍生品交易 , 应当确保交易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与完整 。 记录内容包括衍生品交易决策流程、执行情况及风险事项等 。
6、监督管理规范
根据规定 , 险资需要向银保监会报送以下报告: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报送衍生品交易的期末风险敞口总额、各类衍生品风险敞口金额 , 以及该季度的风险对冲情况和合规情况;每半年度和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 , 报送衍生品交易的稽核审计报告;发生的衍生品交易违规行为、重大风险或异常情况 , 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 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银保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