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昨起,北京431项行政执法权下放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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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原来由市、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正式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共涉及相关职权431项。其中,涉及城管执法部门393项,与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及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的共38项。昨天上午,西城区天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揭牌成立,并在随后的执法检查中,对辖区一餐厅中存在的控烟问题开出了“第一单”。
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出“第一单”
“您好,我们是天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您这里发现的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行为进行处罚。”昨天,西城区天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新划转职权,开出了“第一单”。
当天上午,天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揭牌成立。身穿蓝色城管执法制式服装的执法队员精神抖擞地参加揭牌仪式。“老城管新队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王震这样形容自己的新角色。
据了解,天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后,将集中行使城管、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部分行政执法权并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刚刚挂牌成立,执法队就立马开始上岗巡查。在北纬路南侧的“湘土风情”湘菜馆,执法队员发现这里墙上虽然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但仍存在抽烟现象,商家并未劝阻。执法队员随即上前劝阻,并行使新划转的卫生健康室内控烟处罚权,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出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后的第一单。“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后,行政处罚权可以直接实施,大大缩减了执法流程,提高了执法效率。”执法队员介绍说。
各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将由市、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按照下放职权目录,共有431项,其中涉及城管执法部门393项,生态环境部门4项,水务部门22项,农业农村部门1项,卫生健康部门11项。
具体来说,比如原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管理、停车场管理、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和对流动无照经营、违法建设、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等行为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都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以其名义相对集中行使。
按照下放目录,部分职权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将下放至街道乡镇,也有部分职权是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比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行政检查权,今后还是由城管执法部门和街道乡镇共同行使,行政处罚权仍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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