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昨起,北京431项行政执法权下放至街道( 二 )


《决定》中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区有关部门,要在各自权限内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按照时间表,在行政执法职权的下放及划转衔接中,涉及职权划转、案件交接等内容,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执法队伍下沉、执法职权下放后,“对老百姓来说,解决问题更快、更直接了,涉及街道辖区内的举报问题,街道的行政执法队伍就能解决。”展览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伦生表示。
目前,本市各街道已相继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已按任务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执法培训等。
仍统一穿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
采访人员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自今年4月7日《决定》印发后,市城管执法局结合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各项准备工作落实。
按照《决定》要求,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和《北京市行政强制案卷制作规范》等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已统一制定印发了《北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文书样式》,明确了街道、乡镇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同时,制定印发了《北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检查单样式》,统一了街乡镇行政检查单样式及内容,将下放处罚权对应的违法行为全部纳入检查单,指导街乡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规范使用。
此外,还明确街乡综合执法队伍人员,仍统一穿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使用城管执法标志标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还以多种形式组织街乡执法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
【北京日报|昨起,北京431项行政执法权下放至街道】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重点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更好服务“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运行和基层治理综合执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