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地下钱庄买卖外汇被罚1372万!外汇局出手,通报10大案例( 二 )


监管持续高压打击地下钱庄
近年来 , 为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 引导市场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 , 外汇局加大对银行、企业、个人有关外汇处罚案例的公开通报力度 。 据外汇局官网显示 , 2017年5月以来 , 外汇局近三年来不断披露关于企业、个人的外汇违规案例通报 。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 “2020年以来 , 外汇局配合公安机关重点破获一批地下钱庄大要案 , 依法查处交易对手500余起 , 罚款8700多万元 。 ”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 此次通报旨在及时加强宣传警示 , 揭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 , 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远离地下钱庄 , 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外汇业务 。 未来将通过三方面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强部门协作 , 加大对地下钱庄打击力度 , 不断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 , 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 。 二是加大以案倒查力度 , 严惩虚假、欺骗性交易 , 封堵非法跨境资金渠道 。 三是加大对涉地下钱庄违规机构、企业和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惩处力度 。 ”
外汇局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1: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 , 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 , 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 。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处以罚款248.7万元人民币 。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案例2: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 , 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 , 金额合计101.6万美元 。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 。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案例3: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3月 , 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 , 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 。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处以罚款1372万元人民币 。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案例4:海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 , 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 , 金额合计433.6万美元 。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处以罚款269万元人民币 。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案例5: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