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浙商证券高管被指“代客理财”,行内人炒股亟待破局( 二 )


鉴于周女士在李坚路擅自修改密码后未即时加以制止 , 其在防控自己账户风险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 周女士应自行承担部分后果 。
公开资料显示 , 63岁的李坚路拥有硕士学历 。 23岁任银行储蓄所所长;1992年10月至2002年5 月任绍兴市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06年6月任金信证券副总裁、专职党委副书记;2006年7月起在浙商证券工作 , 历任证券运营总监、副总裁等职务 。 2015年8月31日起任职监事长、职工监事 , 同年12月23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
浙商证券表示 , 李坚路当时系浙商证券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长 , 分管办公室、行政管理总部、纪检监察室和基建管理办公室 , 不负责证券或期货业务 , 公司不要求其进行证券或期货从业营销 。
法院认为 , 李坚路有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资格 , 并不负责证券或期货业务 , 也无进行证券或期货业务营销的职权 , 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禁止其从事期货交易 , 浙商证券、浙商期货并无权对李坚路操作期货账户进行监管 。
证监会|浙商证券高管被指“代客理财”,行内人炒股亟待破局
本文插图
券商高管代客理财闹出法律纠纷 , 公司遭问询(图片来源于证监会网站)
大白财经观察注意到 , 2016年2月末 , 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证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其中一个原因是公司原监事长李坚路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理财引发诉讼纠纷 。
屡闯红线遭问询
大白财经观察了解到 , 同样在2015年因相信浙商证券员工的预判和操作 , 结果赔钱的还有江苏常州的金先生 , 他在2015年底曾与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00万元为期一年的投顾服务协议 。 熟料遇上股灾 , 最后亏到只有2100万 , 一年间亏损2900万 , 亏损幅度高达58% 。
其实 , 早在2016年8月 , 金先生就发现股票账户的亏损金额已经超过1000万 , 占本金的比例超过20% , 然而浙商证券并没有按照协议进行及时止损 。 金先生找到经办人苏某进行询问 , 却被重签了一份补充协议 。 协议称浙商证券将兜底全部亏损 , 同意在2016年12月27日清盘同时会将5000万元汇入金先生账户 。 但到了约定日期 , 浙商证券方面并没有如约清盘 。
浙江证监局在《关于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中称 , “苏海明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多名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而公司对客户账户异常交易预警信息处理不到位 , 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错误;公司对江苏分公司员工苏海明的入职管理及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 , 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员工违法违规风险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