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健康告知里,结节算不算“肿物”?这起支付宝理赔纠纷可供参考( 三 )


总结
其实 , 从整个案情来看 , 投保人存在着严重的“逆选择”可能性 。 投保前连续3年的体检报告都是4a类甲状腺结节 , 刚出等待期就确诊甲状腺癌 。
但是法院的判决 , 完全倾向了投保人 , 保哥只是从“技术”层面 , 来分析这起案件 , 具有哪些可供我们借鉴的实际意义 。
平时也有读者咨询我 , “结节属不属于肿物”?
按照这个判例里的观点 , 这属于未对消费者“明示”和“重点说明” 。 只要保险公司未对“肿物”有准确的定义和说明 , 投保人的结节未告知 , 就属于“善意无过错” , 从而不算“未如实告知” 。
天安保险公司由于“健康告知”的“不严谨” , 导致了本次诉讼的失败 。
其实 , 在法律层面 , 保险公司往往才属于“弱势群体” , 经常处于被法官“鸡蛋里挑骨头”的境地 。 这就要求他们对于投保流程的制定 , 需要更加的严谨、更加的科学、更加的清晰 。
只要有一点不明确的地方 , 法官都可以按照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来判决 。
亲爱的小伙伴们 , 你们觉得法官判的对吗?欢迎留言讨论 。
保险|健康告知里,结节算不算“肿物”?这起支付宝理赔纠纷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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