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深圳停止商务公寓审批 鼓励已批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 二 )


二是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 。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 , 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 , 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 开发企业可向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 , 并按程序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 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 上述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房的商务公寓项目 , 不包括现状已建成、已销售、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 。 这项措施也将进一步增大我市公共住房供给 , 为我市多层次住房供给提供空间支持 。
此外 , 为保障已批商务公寓项目的合法权益 , 做好市场平稳过渡 , 按照“不溯既往”的原则 , 《通知》还规定 , 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 , 包括已建、在建和正在审批的商务公寓项目 , 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建筑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产权登记、产权转让等各项审批手续 , 不受《通知》影响 。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