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案例分析:这四种情形确认收入时产生税会差异怎么办?


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发布以来 , 收入确认的税会差异 , 一直是业界讨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 特别是合同签署后 , 确认收入时产生税会差异怎么处理 , 常常困扰着纳税人 。 为此 , 中国税务报采访人员采访了湖南大学教授曹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干部何振华和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郭建华三位专家 , 就实务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 供读者参考 。
青年|案例分析:这四种情形确认收入时产生税会差异怎么办?
本文插图
制图刘耘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自2017年7月5日发布至今 , 已满3年 。 3年来 , 收入确认的税会差异 , 一直是业界讨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 当前 , 新收入准则已在上市公司中实施 , 2021年1月1日开始还将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 。
最近 , 湖南大学教授曹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干部何振华和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郭建华三位专家 , 在总结大量案例和实操问题的基础上 , 出版了税收实务专著《新收入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 书中专门探讨了一些很受纳税人关注的问题:签署合同后 , 收入确认时产生税会差异怎么办?为此 , 中国税务报采访人员采访三位专家 , 围绕四个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 供读者参考 。
情形一:合同存在可变对价
采访人员:实务中 , 建筑施工类企业经常面临不能按时完工就需要支付罚款的问题 , 这是否会产生税会差异?
曹越:这属于新收入准则中的可变对价问题 。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 合同存在可变对价时 , 须结合合同可能导致的结果来进行处理 。 如果合同仅有两种结果 , 则需要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认交易价格总额;如果合同存在多个结果 , 则以期望值确认交易价格总额 。 但是 , 企业所得税处理中 , 对销售收入的确认 , 一般坚持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不认可此类可变对价 , 因此可能存在税会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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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 , 建筑施工企业甲公司为其客户建造一栋厂房 。 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 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 , 并约定:如果甲公司不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竣工 , 须支付给其客户10万元罚款 , 该罚款将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 甲公司对合同结果做了评估 , 认为工程按时完工的概率为40% , 延期的概率为60% 。
在这种情况下 , 由于该合同可能面临两种结果 , 甲公司认为 , 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 能够更好地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 。 因此 , 会计核算时 , 甲公司估计的交易价格为90万元(100-10) , 即为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 。 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则不认可甲公司合同开始日的可变对价10万元 , 甲公司应将100万元作为合同预计总收入 , 并在纳税期末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未来实际发生罚款时 , 再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