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融资租赁合同》实未履行,服务费还能收回吗?( 二 )


《咨询服务合同》是为《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履行提供融资租赁咨询服务的 , 没有融资租赁行为 , 则咨询服务也不可能存在 , 即使双方在《咨询服务合同》中写明甲方已经提供了咨询服务 , 但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 , 法院仍有判决返还咨询服务费的可能 。
律师提醒:
【民生经济|《融资租赁合同》实未履行,服务费还能收回吗?】虽然乙公司已经在《咨询服务合同》中认可甲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合同 , 该自认虽不构成诉讼中的自认 , 但会成为对方主张其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的证据 , 存在法院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认可甲提供了咨询服务、驳回乙公司请求的风险 。 因此最后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中对于这种已经履行义务的条款要尤为注意 , 避免后期产生纠纷对己方障碍 , 哑巴吃黄连 , 有苦难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