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一句歧义将他送上绞架,为他平反的是个语言学家( 二 )


供词中,“then”的位置也十分反常。语料库里,“then I”出现的频率是“I then”的10倍,“I then”属于不常见用法,每165000个单词仅出现一次。但在警察声明中的平均出现频率是每119个单词一次。事实上,主语+then的结构,正是警察登记处的典型语言特征。
让我们看看Bentley那份仅582个字的供词里“I then”出现了几次呢?3次,平均每194个单词一次。又是警察的频率。
犯罪嫌疑人的供词怎么一副“警察腔”呢?
疑点2:诡异的否定句
“到那时Chris还没说什么。”
“那时没有其他人了。”
“我不知道他会用枪。”
“我们没有一起出去过,直到今晚。”
“当我向克里斯大喊时,我看不见克里斯——他在墙后面。”
“警察把我推下了楼梯,我再也没有看到。”
“我不知道我们会得到什么——任何都可以。”
“我没有枪,直到克里斯开枪,我才知道克里斯有枪。”
……
一般人陈述事件的时候都会用陈述句,而Bentley的供词出现了大量突兀的否定句,从上面例句可以推测是在回答某个人的问话,不是单纯陈述。而这问话很可能带有引导性。
断章取义的供词有多少力度呢?
疑点3:“the”gun
Bentley的大律师为陪审团阐明了他们定罪的两个必要条件:必须“确信(satisfied)且确定(sure)”Bentley知道Craig有枪,并且他鼓动(instigated)或煽动(incited)Craig使用它。
“煽动使用”的证据,就是前面那句歧义句“给他枪/给他一枪”(已经很勉强了)。至于“Bentley知道Craig有枪”又是怎么断定的呢?
原来是根据Bentley的一条供词:“我不知道他会用枪”,英语是“I did not know he was going to use the gun”——这里用的是“the”gun,一般只有在知道有枪的情况下才会用“the”。所以凭这句“the”,Bentley被定罪了。
但,这句话正是上面刚刚提到的“突兀的否定句”,是在有人问的情况下作出的回答。设想一下,只要问话的人提及“那把枪”,回答的人很有可能自然地顺着说“那把枪”,这不是什么稀奇事。

警察|一句歧义将他送上绞架,为他平反的是个语言学家
文章插图
(Malcolm Coulthard)
语言学让沉冤昭雪
引导问话+语言修饰,打造出一份“罪证”。在1952年那个没有高科技设备的年代,一个年仅19岁的少年,似乎难逃沦为冤案牺牲品的命运。
Coulthard教授的疑点分析,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响,推动了案件的重审,终于在46年后的1998年,Bentley案得以平反。
语言学,这个不被人重视的研究领域,从此正式作为证据进入法庭。现在,“法律语言学”已是一门日趋成熟的课题。
证词的语言藏着哪些心理?警察有哪些问话技巧?法庭上面对歧义要如何处理?怎样拆穿对方辩论的逻辑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