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妃制度|带你了解越南妃子制度( 二 )


后妃制度|带你了解越南妃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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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皇多后,实质是一种父权制下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态,是封建社会一种公开的宫庭政治文化生活。越南的皇帝可以同时或不同时设置多位皇后。丁先皇建立越南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即丁朝。后世对他统一越南给予了高度评价,然而亦有负面评价,《大越史记全书》记载:二曰贞明、三曰矫国、四曰瞿国、五曰歌翁。 黎文休曰:天地并其覆载,日月并其照临,故能生成万物,发育庶类,亦犹皇后配俨宸极,故能表率宫中,化成天下,自古祗立一人,以主内治而已,未闻有五其名者。先皇无稽古学,而当时群臣,又无匡正之者,致使溺私并立五后。下至黎、李二家,亦多效而行之,由先皇始唱其乱阶也。皇后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只设一人,这是自古有之的定律。多设视为乱阶,有悖于中国传统的嫡妻制度和子孙嫡庶之分的伦理道德,甚至丁先皇被认为是黎朝和李朝多设皇后的始作俑者。例如前黎朝的大行皇帝立 5 位皇后(大胜明皇后、奉乾至理皇后、顺圣明道皇后、郑国皇后、范皇后),卧朝皇帝立 4 位皇后,李太祖立 4 位(贞明皇后、佐国皇后、立元皇后、立教皇后),李太宗立 7 位皇后。 尽管可以同时并立多位皇后,其地位高低于细节之处有所体现。 以上记载,体现了越南的后妃之制,总体上承袭了汉文化圈下后妃制度的精神内涵,即六宫之主为一人而已,且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表现之一是车马舆服的规制上。既然后妃制度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所维护并体现出来的都是以皇权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制定严格的等级制度来维护王权是不可或缺的。
后妃制度|带你了解越南妃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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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阮朝初期,不设皇后,在黎朝亦有迹可循。据《大越史记全书》载:“(绍平元年,明宣德九年(1434))初,太祖不立正室,惟郡王母郑宸妃与范惠妃等数人而已。国母(黎太宗生母范陈)亦先帝侧室。”而“皇后”尊衔,则是后来追尊的。 本文作者原创,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