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封建变革之殇,浅析管仲封建化之先驱与商鞅治国关系( 二 )



浅析|封建变革之殇,浅析管仲封建化之先驱与商鞅治国关系
文章插图
“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
这也是此后历朝历代的改革者和变法者所要达到的效果,核心就是废除贵族社会下的世卿世禄。必须有以实实在在的业绩确定爵位和升迁以及其社会地位,而非由原先的贵族血缘决定。这就是管仲在政治方面的突破。其目的就在于提高以及保证一个国家的政治活性。
在行政上推行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他说:“无市,则民乏矣。”“无末利,则本业何出?”因而管子认为,农、工、商各业必须同时兼顾,“务本饬末则富”。
这是极具时代意义的改革措施。同时也是在生产力还没有到达一定高度的情况之下,对国家稳定持续发展的一种政策调整。在当时必须以受国家控制的农工商比例,安排民众就业。国家治理以及地方行政区划的分配,改革之后的齐国才真正意义上算得上一个国家。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更加严密精准,不再像之前一般,必须通过中间商贵族实施对非中心区域的管理。最终也演变成了战国时期形成的中央集权统治。
管仲改革在人事方面的调整。
一个国家,希望发展的第一原则,便是招揽人才。管仲用人的第一原则是
国中“慈孝”、“聪慧”、“拳勇”出众者,由乡长推荐试用,称职的委任为吏,任用称职的又可以晋升,直至升为上卿助理。

浅析|封建变革之殇,浅析管仲封建化之先驱与商鞅治国关系
文章插图
必须保证拥有实际政绩的人担任与其能力相等的官职。这一政绩既要有利于国家也要取信于民,不能有任何弄虚作假。而且为了保证用人选人的高效,也制定出一套对各级官员实行奖惩的具体办法。这种用人规章制度在春秋时期确实帮助齐国选出大量的优秀政治军事外交人才,也是齐桓公称霸的一项基础条件。而且对于人才的选拔也提出了几项较为细致的硬性指标,分别是慈孝聪慧和勇武。管仲改革并没有打破世卿世禄,而是在此基础之上拓展了用人渠道,扩大了人才的来源。当然有人认为这是科举制度的雏形,但实际上两者并没有直接关联。为了选拔一国之人才,其实没有必要将没有直接联系的两个事物强行就全在一起。
管仲改革还包括军制变革
改革是与国家行政改革同时的,将全国分为21个乡,工商之乡六,士乡15。工商之乡不从事作战,实际从事作战的是其他15个乡。并成立三军,由齐国国王与两个上卿分别掌握。这被称作,参其国而伍其鄙
这便是我国最早的最系统的军事制度与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的战斗体制也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耕战国策。这使得一个国家的战争潜力被激发出来,也为后面大规模的战争做足了,人员和物质上的储备。可以在人数不如后世王朝的情况之下保有一长期的大规模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