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71年美国女性不能做的事

若你是一个生活在1971年的美国女性,你不能做的事情比想像中还多,譬如不能自己办信用卡、不能一边怀孕一边工作,不能进入常春藤盟校读书。
直到今日,以全世界的规模来看,女性在高等教育的限制依然比想像中还要严重,日本直到近几年被踢爆后才开始改革医科大学限制女性入学比例,并刻意录取成绩较差的男性学生的陋习。

美国|1971年美国女性不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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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1971年美国女性不能做的事情,这些事情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四十年来人类究竟走了多远:
自己办信用卡:1974年的《公平信贷机会法》通过前,已婚女性若没有丈夫的签名就不能办信用卡。单身女性、离婚女性和寡妇则需要至少拿到一个男性的签名背书。这种双标还意味着,女性的信用额度往往比同等收入的男性申请者还要低50%。
怀孕且保住工作:1978年的《禁止歧视怀孕法》保障孕妇不再因为即将分娩遭到恶意解雇,但这条法律还有一项仍需补救的大漏洞。
这个实施已有40多年历史的法律规定将孕妇视为暂时失能(例如受伤无法搬重物修改职务分配)并采取保障措施,但也因此只有在采行“失能保护方案”的公司才能保障孕妇。也就是说,一些对身体有苛刻要求的职场若没有采取这种措施(男女皆同),孕妇仍无法获得相关保障而被迫离开。
当陪审团成员:美国法律影集里经常可以看到陪审团成员五花八门,各色人种、性别与年龄共聚一堂的画面,但这并非一开始就是如此。
过去的人似乎认为女人的见识与理智不足以在每个州都接受陪审征召。直到1975年,美国最高法院才宣布,各州不能剥夺女性担任陪审团成员的机会,否则就是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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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战斗:2013年,美国前国防部长 Leon Panetta 与前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 Martin Dempsey 上将宣布,五角大厦废除战斗任务排除女性的政策,该政策规定不得派遣女性至炮兵、装甲部队、步兵与其他战斗前线单位服役。
进入常春藤盟校:继哈佛大学(1977)、达特茅斯大学(1972)、布朗大学(1971)、耶鲁大学(1969)和普林斯顿大学(1969)开始招收女性学生,哥伦比亚学院直到1983年才开始实施。
如今,女性为自己争取到高等教育的机会远多于男性,不过常春藤盟校带来的人脉资源与影响日后经济收入的优势则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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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职场性骚扰说不:雇主或上司“不应该”性骚扰下属是直到很晚近才深入人心的价值观。1977年,在职场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必须经过三次独立审判得到确认,方能依据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条来起诉雇主。1998年最高法院裁定,同性骚扰也是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