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71年美国女性不能做的事( 二 )


拒绝与配偶发生性关系:1970年代,妻子没有拒绝行房的权利。1993年,美国50个州才都正式宣布婚内强奸为非法行为。不要就是不要,强迫伴侣就是犯罪。

美国|1971年美国女性不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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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平等的医疗保险:2010年,《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规定,于同年三月后制定的任何医疗保险计划,都不可以在相同福利条件下,向女性收取比男性更高的保费。
这对当时透过工作获得医疗保险的女性来说是个坏消息,因为她们的雇主在2010年前就采用了歧视性的医疗保险保计划。当然,现在这些都已成为过去式。
【 美国|1971年美国女性不能做的事】获取避孕用品: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规定无论婚姻状况如何,所有公民都享有合法使用避孕用品的权利,最高法院声明:若说隐私权有何意义,那么它是个体、已婚者或单身者的个人权利,一种不受政府无端干预、从根本上影响一个人的权利,例如决定要生还是不生孩子。
值得注意的是,在1972年各州仍然可用宪法来禁止与惩罚婚外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