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古代如何处罚婚内出轨?汉朝幽闭,元朝羞辱,清朝有点搞笑( 二 )


隋唐宋:唐沿隋制,宋沿唐制,对待男女婚内出轨的问题,他们的方法是大致差不多的,什么方法,《唐律》当中记载的: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判他个一到两年有期徒刑。其实对这个问题,高句丽有个办法,隋炀帝想学但没学成,即:妇人犯奸者,没入夫家为婢,对男子没说,对女子,没籍,给老公当一辈子奴隶。清朝有个做法 比较类似,也不知是不是跟高句丽的这个做法有关。

元朝|古代如何处罚婚内出轨?汉朝幽闭,元朝羞辱,清朝有点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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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做法有点特殊,基本南宋以后,女人的地位便每况愈下,所以之后呢,关于婚内出轨,说女人的比较多,说男人的就越来越少,那么,元朝对婚内出轨的女人怎么处罚呢?
《元史》当中有记载,曰:诸和奸者杖八十七,打八十七大板,有人说了,打板子有什么特殊呢,关键是后面一句话:去衣受刑。
剥光衣服再打,这是一种羞辱,这种处罚措施,受刑的女人,应该是身体和心灵一同经受磨难的。
明朝:明朝又沿袭了一些元朝的做法,不过数字上有了点变化,元朝是八十,明朝呢,《明律集解附例》当中说: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依旧是去衣受刑。

元朝|古代如何处罚婚内出轨?汉朝幽闭,元朝羞辱,清朝有点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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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基本上沿袭明朝的做法,不过又多加了一条,当然,多加的这一条明朝中后期就有,清朝不过将其发扬光大而已,《清律小注》当中说,清朝多加的这一条就是,婚内出轨的女人,处罚之后可以由丈夫转卖,但不准卖给情夫。
出发之后允许丈夫转卖,还不许卖给情夫,法律上居然规定的这么详细,细想起来,真有点搞笑。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说的只是古代法律层面上处罚措施,只是对这一问题的主流,至于其他细节,以及很多残忍的私刑,则不在本文讨论范畴之内。
当然,这种做法当中也很有些糟粕,但古人重视婚姻,重视家庭的态度,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
参考文献:《史记》、《汉书》、《旧唐书》、《元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