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研究院|恒泰艾普控制权之争再升级 投票权成博弈焦点双方将对簿公堂( 二 )


到了8月24日 , 恒泰艾普发布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 ,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没有通过 。
不过防守方仍然以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在2020年8月5日增持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 , 未立即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而在当日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 继而使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超过了5%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因此 , 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买入超过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均不得行使表决权 , 即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仅对持有的公司35605663股股票具有表决权 , 对剩余的35785580股股票不具有表决权 。 这也是现有控制方反击的核心武器 , 同时也为后面双方的争议点埋下伏笔 。
而仅仅距前次增持过去不足10天 , 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再次开启凶猛增持模式 , 8月28日、9月1日、9月2日晚间 , 恒泰艾普再发三则李丽萍方增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 李丽萍方合计持股比例也增至13.03% 。
随着9月30日恒泰艾普连发两则公告 , 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持股比例已经增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 , 已经与恒泰艾普现控制方持股比例相差无几 , 超过将随时发生 。
果然不久之后 , 10月20日公告显示 , 2020年10月15日 , 李丽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 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13938222股恒泰艾普股份 , 占恒泰艾普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6.00% , 正式超过现控制方成为第一大持股方 。
不过到此 , 控制权之争不仅没有落下帷幕 , 反而进入了白热化 。
投票权成博弈焦点 双方将对簿公堂
10月22日 , 恒泰艾普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 再次以上文中8月2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的相同理由 , 认为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买入超过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均不得行使表决权 。
对此 , 收购方自然不认 ,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 此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并没有按正常流程由董事会提请和董事会审议 , 而是于2020年11月10日直接由监事会审议通过 。
但这次监事会通过的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 再次被现董事会以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因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足10% , 不具备提请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资格 , 监事会作出的决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决议内容无效为由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