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双峰县原农业局副局长左小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双峰县双峰县原农业局副局长左小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_原题是:双峰县原农业局副局长左小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由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双峰县原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左小群涉嫌滥用职权罪、诈骗罪一案 , 经双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左小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罚金100万元 ,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数罪并罚 , 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 并处罚金100万元 。 近日 , 经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
左小群简历
左小群 , 男 , 汉族 , 1963年11月出生 , 双峰县永丰镇人 , 1981年7月参加工作 , 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大专文化 。 1992年1月起任蛇形山镇副镇长、党委委员、副书记 , 1995年10月任洪山殿镇党委副书记 , 1998年2月任青树坪党委委员、副镇长 , 1998年10月任甘棠镇党委副书记 , 2001年10月任石牛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 2002年11月任石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2005年2月任县煤炭局副局长 , 2005年12月起任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