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手机存了身份证照 ,微信账户被盗取一空

华声在线7月7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采访人员 杨昱 实习生 雷其荣 通讯员 钟建林 吴晓佳)因为电子业务需要,不少人都会在手机中存留身份证件正反面照,以备不时之需 。小心了,一旦手机遗失,留存的证件照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盗取你财物的关键 。
今日,采访人员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获悉,市民小鹏(化名)的手机在网吧被盗,由于手机中有其身份证照,让盗窃者套出了他的微信支付密码,还转走了他账户中的3100元 。
2019年11月20日16时40分许,小鹏在长沙市芙蓉区白沙路某网吧上网,起身离开座位去厕所时,把手机忘在了座椅上 。坐他边上的柴某看见金色的“苹果”7型手机后,当即拿起手机,向同行好友胡某声称自己捡了台手机 。经过几次尝试,柴某居然成功解锁了手机屏幕,两人迅速离开了网吧 。
胡某在翻看手机时,发现手机相册里有小鹏的身份证照 。凭借上面的身份证号码,套出了小鹏的微信支付密码,并将其微信账户内的3100元以微信扫码的方式分别转至自己和柴某的微信账户,各分得1550元 。而被盗的手机则放在胡某驾驶的汽车内 。
【失窃手机存了身份证照 ,微信账户被盗取一空】 案发后,警方通过网吧监控迅速锁定了柴某和胡某 。两人被捕后,被盗手机被追回并还给了小鹏 。两人的家属赔偿了小鹏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小鹏出具了谅解书 。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235元 。
法院审理认为,柴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235元,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两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从轻处罚;被盗手机已追回,两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
6月28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柴某、胡某犯盗窃罪,两人均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