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报|尾款人请收下这份维权指南
“冲啊,尾款人!”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又来了 。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双十一”比往年来的更早,时间跨度也变得更长,从10月下旬一直延续到11月11日 。新梗“定金人”“尾款人”席卷各大社交平台 。
不过,“剁手”虽然快乐,偶尔也会遇到糟心事儿,比如被不法商家用霸王条款套路、快递丢失、商品损坏或者质量有问题……甚至是被一些不法分子的盯上 。
如何避开这些“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套路和骗局,本报综合相关报道,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维权指南 。
“剁手党”还应当知道这些
1.遭遇商家“先涨后降”怎么办?
打击“先涨后降”有了制度“撑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5日公布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明确规定折价、降价的基准等 。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显著标明 。对于“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反馈 。建议电商平台建立相应的价格保护机制,避免商家虚抬价格 。
2.签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2012年7月1日,最高法颁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电子信息产品的交付以权利凭证为准,即网购消费者在收货单上签字,不代表对货物质量进行了认可,消费者仍可在合理时间内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 。因此,如果签收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
3.遇到“概不退货”霸王条款怎么办?
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享有“7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换货”的权利 。如果出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货不对板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商家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维修、退换,或是退款 。
因此,对于部分商家出具的“一经拍下,概不退换”的告知实际上违反法律规定 。
本报综合 据新华社、人民网、央广网、南京日报、上游新闻等
陷阱一 想退款发现发货了
今年“双十一”最火的网络新梗莫过于“尾款人” 。
所谓“尾款人”,来源于电商平台的预售活动,是指那些支付定金,参加预售活动,之后还需支付尾款的消费者 。在快活的空气中,今年许多“尾款人”秒变“收货人” 。
但同时,“付尾款后才能退款是否合理”“想退款发现居然发货了”“定金不能退”……关于定金预售的争议相继上了热搜 。“今年的‘双十一’快递根本不给尾款人后悔的机会 。”很多网友表示想退款发现商家居然已经发货了,有的甚至凌晨下的单,一大早就收到了货 。
北京的李女士像守岁一样,顶着黑眼圈,熬到凌晨,“付尾款时发现预购的13件商品中,有四五件的价格和正常购买没有区别 。”因为付定金时同意了定金不退协议,自觉没有“薅到羊毛”的李女士计划先付了尾款,再申请退款 。但李女士申请退款时,电商平台以维护系统稳定运行为由,暂时关闭申请退款渠道,早上再次申请退款时,其中一件商品已经发货,“套路太多,防不胜防 。”
维权指南:
像李女士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预售活动猫腻多,其中“付尾款后才能退款是否合理”成为众多“尾款人”关心的问题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同时,法律也规定,除一些特殊商品外,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物品,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商家需要退回全部价款,包括定金 。“消费者可以通过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来退回定金 。”赵虎认为,消费者不能退定金,但能退货,这就很容易造成快递资源和商家运营资源的浪费 。如果网购平台能够及时开放退款申请,则可以有效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
陷阱二 抢优惠券掉入骗子陷阱
与往年相同,今年的“双十一”仍然是“消费券”“购物津贴”“红包”满屏飞 。这本是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预热手段,却有不法分子借机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派发虚假“双十一”红包、优惠券,诱骗大家点击,牟取非法利益 。“假红包”利用微信的好友关系链传播,一旦中招,就会掉入骗子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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