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消费提示:出境游海岛 安全别弄丢( 三 )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阮先生身上。今年春节,他花了2000元报名参加普吉岛出海一日游,结果在快艇上被其他游客踩到,导致左脚受伤,不仅行程没能完成,还影响了回来后的工作与生活。“旅行社没跟我签合同,只赔了医药费和团费,没法赔我的误工费。”

“旅游消费是预付式消费,事先签订消费合同对于保障游客权益尤为重要。”莫树山说,只有签订了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才能在出现纠纷时更好维权。若游客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团,也可以要求退团,不过游客需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且退团需尽早告知旅行社。

暑期旅游线路和产品众多,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游客,参团旅游请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为防范风险,拒绝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自觉抵制“低价游”;增强保险意识;了解旅游维权法律法规和当地风土人情,做文明游客。旅途中出现纠纷,若一时无法解决,待旅游回程后,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或者拨打12301旅游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

(长沙晚报记者 张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