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湘潭业主注意了,这些收入都归我们所有( 三 )
这一规定在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后两种情形,降低了业主大会成立门槛。
《条例》还明确业主也可以申请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申请”,这较好地保障了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的诉求。
为调动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业主委员会成员正常履职,业主大会除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之外,还应当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津贴及标准。
提高物业费须经业主大会同意
针对物业费用收取问题,《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需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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