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卷入操纵证券市场案 黄晓明能全身而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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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卷入操纵证券市场案 黄晓明能全身而退吗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邓学平/文最近,围绕影视明星黄晓明的争议在不断升温。原因是,在证监会公布的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黄晓明卷入了其中。证监会认定违法人员高勇通过其控制的16个证券账户对“精华制药”的股价进行操纵,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而黄晓明账户正是涉案的16个账户之一。虽然根据现有文书,黄晓明不在被处罚之列,但有关黄晓明在这起案件中的法律责任依然成为社会讨论的热门话题。

网络上不少人斥责黄晓明“割韭菜”,还有人喊出“别让黄晓明跑了”。但法律分析不同于情绪宣泄,黄晓明究竟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能不能全身而退,必须要结合证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分析。特别是需要区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不可混为一谈。

整个事件原委,已有大致的脉络可循。黄晓明本人在公开声明中表示,其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其本人和母亲没有参与操控股票。黄晓明在该份声明中强调,其不认识高勇,整个事件是其“理财不谨慎导致”。查阅证监会对高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发现这样的表述:“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这不仅意味着黄晓明声明的内容得到了证监会的认可,而且意味着证监会已认定黄晓明没有参与高勇违法操纵股价的行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