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妻子“二胎”未满一年丈夫欲离婚 法院: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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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容一妻子“二胎”未满一年丈夫欲离婚 法院:不准!

审理:华容县人民法院

裁决:李慧分娩还未满一年,没有证据证明夫妻间有离婚必要,驳回张强的离婚起诉。

长江信息报讯 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的权利,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这是《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法律也对分娩后未满一年的哺乳期妇女给予了特别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张强与李慧都是“80后”,于2014年自由恋爱相识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于2015年生育一女。后来,因双方思想观念的差异偶有争吵。2017年,夫妻二人为了修复感情,趁着“二胎热”,于2017年10月生育小儿子。不料孩子出生后,夫妻二人的关系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因家庭琐事矛盾日渐增多。在一次争吵之后,张强一气之下,到华容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