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信社曝八宗违法违规 遭罚没千万元警告20人( 四 )

文号为川银监罚字〔2018〕21号的处罚决定显示,艾毓斌对四川省联社违规实质审批社员机构大额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给予其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号为川银监罚字〔2018〕22号的处罚决定显示,杜凌艳对四川省联社违规实质审批社员机构发放大额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给予其警告及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号为川银监罚字〔2018〕23号的处罚决定显示,杨仑对四川省联社违规开展未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负有直接经办责任;对四川省联社同业融出资金超比例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和经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给予其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号为川银监罚字〔2018〕24号的处罚决定显示,仇智勇对四川省联社违规开展未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负有直接经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给予其警告及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