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重磅!湖南楼市实行失信名单管理制度( 五 )

失信黑名单公布有效期为2年,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在失信黑名单有效期限内如果发生新的严重失信行为的,失信黑名单有效期限在原期限上延长1年。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给予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不列入各类免检、免审事项范围;

(三)暂停其相关资质、备案登记的评审,对已取得资质证书、备案登记证书的,进行实地符合性审查,依法依规对其资质、备案登记作撤销或降级处理;

(四)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及管理服务的投标活动;

(五)限制取得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选址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

(六)取消参加住建系统评先评优资格;

(七)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强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八)禁止惩戒对象在法定期限内担任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