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10万欠款拖10年双方均病逝 法院:继承人接替清偿( 二 )

同年9月17日,周松借给王轩12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为2006年12月18日。令周松意想不到的是,这笔钱催要了10年,只讨回2万。2016年4月,周松将王轩起诉至开福区法院。庭审中,由于周松拿不出借条的支付凭证,法院驳回了周松的诉求。周松提起上诉。

案件重审,原被告相继病逝

就在案件上诉期间,王轩病逝。与此同时,长沙中院也以案件出现新的事实为由发回开福区法院重审。案件重审期间,周松也因突发疾病死亡。如此变故,让法院审理被迫推迟。

因周松、王轩的子女均选择放弃遗产,所有遗产均由妻子继承。周松的妻子刘梅(化名)成了该案的原告,王轩的妻子郑菲(化名)成了该案的被告。

案件重开庭后,刘梅向法院提交了借款的支付以及使用等证据材料。而郑菲无法拿出相应证据来证明其丈夫王轩没有收到过该借款。双方均认可,这笔借款未用于平日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借款方继承人担责

法院认为,周松和王轩出具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判决郑菲在继承王轩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向刘梅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