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二审|湖南高速两巨贪受贿均超1.7亿元,二审缘何由改判( 九 )



按关键词阅读:

澎湃新闻注意到,《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于2015年11月1日实施,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唯“数额论”,而是“数额”与“情节”并重,即表述为“数额较大或有较重情节;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据经济观察网1月2日报道,多名知情人士称,《刑九》实施次日,最高法曾出台《关于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量刑意见》,对于贪污受贿金额特别高的官员,如何量刑,提出了“把握的尺度”。

该量刑意见规定: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或者本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16年1月22日,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刑罚适用宽缓化、刑罚执行严格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根据《刑九》和《量刑意见》,对贪污受贿犯罪,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罚,同时增加有关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等规定。孟建柱同时强调,要严格控制贪污受贿犯罪减刑次数和幅度。


稿源:( 澎湃新闻(上海))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12260.html

标题:二审|湖南高速两巨贪受贿均超1.7亿元,二审缘何由改判( 九 )


上一篇:汉寿县|湖南多名干部因工作日午餐饮酒误工受处分

下一篇:教育部发通知!这些大学生由政府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