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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的哥“份子钱”由1000多元降至200元(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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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份子钱 ” 也称 “ 班费 ”,包含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车辆折旧费、合同押金、车辆保险费、座套清洗费和税费等。

  2018 年底,株洲市在省内首开先河,启动以明晰产权、降低经营成本、规范行业管理为核心的城区巡游出租车改革。

  改革中间环节锐减,驾驶员多劳多得

  “ 此次改革自 2019 年 2 月份实质性启动以来,4 个月时间里,经营权已到期的 1246 台涉改巡游出租车,已完成清理规范经营关系 1155 台,完成率 92.7%;经营权未到期的 709 台巡游出租车,响应改革提前完成清理规范经营关系 525 台,完成率 74%;向驾驶员个人发放《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权证》1601 份。” 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赵智星介绍。

  将出租车的经营权和产权变更登记为车辆实际出资人、加强规范行业管理正是此次株洲出租车改革的一大亮点,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通过平等协商等途径厘清债权债务、明确车辆所有权,由车辆所有者重新申请经营权。改革后,出租车经营权、产权 “ 两权合一 ”,全部归车主。“ 两权合一 ” 后,行业中间环节锐减,驾驶员多劳多得。以往巡游出租车司机需向所在公司缴纳经营权使用费、服务费、税及其他费用;现在,经营权使用费取消;税费公开透明,根据运营收入灵活缴纳。


稿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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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株洲的哥“份子钱”由1000多元降至200元(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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